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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农药定义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登记主体:

     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或者新农药研制者。

·    农药生产企业:指已经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境内企业。

·    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指将在境外生产的农药向中国出口的企业。

·    新农药研制者:指在我国境内研制开发新农药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注:多个主体联合研制的新农药,应当明确其中一个主体作为申请人,并说明其他合作研制机构,以及相关试验样品同质性的证明材料。其他主体不得重复申请。)


登记类别:

·     未登记的产品:新农药登记/特殊新农药登记、新制剂登记(包括新剂型、新含量、新混配制剂)、相同产品登记;

·     已登记的产品: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和变更使用剂量登记。

       (注:特殊农药主要是指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转基因生物、天敌生物等。)


登记资料要求:

      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登记农药产品的类别向农业部门提交农药登记申请资料,资料一般包括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标签或者说明书样张、产品安全数据单、相关文献资料、申请表、申请人资质证明、资料真实性声明等。


主管部门

      农业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省级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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